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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青海省环保厅获悉,为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屠宰行业生产、加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由省商务厅(省屠宰办)牵头,联合省环保、农牧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省屠宰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组共检查了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查)23个县(区)的3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约十家牛羊屠宰场(点)。环保部门重点检查屠宰场(点)选址是否合理,有无环评手续,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制度,有无污水、废弃物等污染物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是否合规等方面。从督查情况看,规模型屠宰企业落实环保各项制度情况较好,但大多数小型屠宰企业环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存在多数屠宰场(点)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污水只经过简单沉淀后外排;个别企业生产设备落后,加工水平相对粗放,场(点)内污水、污物横流,苍蝇乱飞,卫生条件差;个别地方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对个别企业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理不力;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差,重效益轻管理,重产品质量轻环保设施投入。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作出限期整改屠宰场(点)9家、关停10家的处理决定。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无环评手续、“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无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省环境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屠宰场(点)按环保标准立即整改,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地方环保部门要把屠宰企业逐步纳入日常监管之中,加强对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企业要创新思路,规范企业管理标准,加大投入,改善企业基础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