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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各畜禽种业企业:
为促进我省畜禽种业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种业发展,现开展四川省畜禽种业骨干型企业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四川省畜禽种业企业,是指在我省注册的从事畜牧业种业选育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畜牧法》和评选条件,取得了《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畜禽种业行业经营期限满三年以上的种业企业。
二、评选条件
1.拥有面向社会的较强育繁推能力。育种方面:建有一定规模的育种基地,供种能力位于全省前列;具有完整的畜禽育种机构与体系,在关键育种技术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育种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专职育种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需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的专职育种人员。企业育种投入稳定增长,近三年年平均研发投入,生猪企业不低于300万,其他畜种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拥有国外引进品种、国家审定品种或(配套系)及地方优良品种至少1个,品种性能优良,生猪企业种猪育种性能指标以四川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综合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2.发展水平较高。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企业生产规模、种业研发能力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居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属市及以上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保持稳定合作关系,有团队育种力量支撑的优先考虑。
3.社会责任强。企业依法从业,诚信经营,生产经营档案规范,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在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评选名额
我省评选20家畜禽种业骨干型企业。为调动企业创优的积极性,以三年为周期重新评选。
四、评选程序
自愿申报,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和行业协会专家联名举荐两种方式进行,由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凡具备条件的种业企业均可申报,并向所在地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报省畜牧业协会。
2. 行业协会专家联名举荐:由行业协会3名及以上专家举荐,其中省畜牧业协会专家组成员须为首位推荐人。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四川省畜牧业协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收件人及电话:贾茹 18223515030。
(二)申报材料
1.市(州)及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盖公章);或行业协会专家联名举荐证明(专家签名);
2.申报企业的《种畜禽经营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等的复印件;
3.申报企业申请之日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申报企业畜禽种业基本情况。包括:基础条件、经营状况、种畜禽结构及规模、生产性能、供种能力(品种及数量)等情况;
5.育种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与科研院校合作材料证明;
6.申报企业畜禽核心品种(配套系)或育种技术的证明材料;
7.荣誉材料:如企业获得的信用等级、龙头企业称号、创新型企业称号、科技成果等的复印件或照片;评优创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核心育种场等证明材料。
8.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人:四川省畜牧业协会
贾茹 18223515030
段波 15719410976
四川省畜牧业协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四川省畜禽种业骨干型企业评选方案》(川畜协[2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