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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内蒙古、新疆等地区“三牧”问题受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一些可喜的成果。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三牧”问题,即牧区、牧业、牧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拥有广大草原牧区省区的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牧区、牧业、牧民始终是衡量草原牧业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尺。尤其在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的以农牧业为支柱产业的欠发达区,“三牧”经济发展程度直接关乎着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牧区“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目标的实现。今年两会上,来自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的多名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令“三牧”问题成为两会的一个“热点”——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院长白音门德认为:“如何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保障继续为国家提供优质安全的畜产品供应,保障牧区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牧区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是内蒙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建议中央和各级政府加大扶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牧区规模化养殖、半农半牧区发展种草养畜、牧区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三牧’存在的问题。”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艾努瓦尔表示:“国家要把‘三牧’放到与‘三农’同等重要位置。切实把解决‘三牧’问题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从全国发展战略上重新安排和部署牧区工作。”他建议,国家设置‘三牧’行政管理机构,设畜牧草皮管理部或在农业部下设‘畜牧草原管理局’为二级局,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牧区管理,促进牧区发展速度。实施好牧民定居工程,制定定居规划,确定定居标准,研究定居方向,帮助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莎娜说:“目前中央财政和内蒙古财政的资金都已经到位,下一步各地基层政府有必要做一些认真细致的工作,对牧民收入情况、草场租赁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逐一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给贫困牧民发放补贴。”
3月7日下午,在民族界委员驻地举行的联组讨论会上,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之后说:“‘三牧’工作与‘三农’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目前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五年规划也正在加紧制定,国家也正继续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努力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他还透露,为了推动牧区科学发展,中央已经会签有关加快牧区发展意见。发改委、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参与了调研,报告近期即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