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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要求各级畜牧部门加强监管和监测
严防违法违规畜产品出岛
本报讯(记者 罗晓宁) 春节日益临近,为确保出岛生猪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省农业厅1月27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畜牧部门严防死守,加强监管和监测,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并停止出岛,保证全国人民吃上“放心肉”。
只有符合三项条件才能出岛
省农业厅负责人说,首先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出岛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建立出岛生猪养殖企业和运销企业的具体名录,随时掌握生猪等畜产品出岛动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养殖行为,审核养殖条件,并符合“三有”要求:一是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有整个养殖过程的全程记录;二是配备相应设备和专业人员自行开展检测,或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有健全的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三是养殖企业饲养的生猪等家畜应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二维码标识,具备以上条件经检测合格方能出岛。
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生猪等畜产品出岛的监管实行属地责任管理。市县畜牧兽医局要与辖区内出岛养殖企业签订责任书,具体明确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要把对辖区内每个出岛养殖企业的监管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每个出岛养殖企业也要设立专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生猪等动物出岛的协调工作,形成部门与企业之间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省农业厅人士说,为加强生猪等出岛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省农业厅指定海口秀英港、海口火车站南港为我省生猪等畜产品的出岛港口,并在出岛港口设立专门通道。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出岛港口所在地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管理,落实出岛专门通道执法监督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具体实施出岛生猪等畜产品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规生猪等畜产品出岛,确保海南出岛生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