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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畜食计字〔2013〕第43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农发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计〔2013〕5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14年农业综合开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2014年,我省农发部门项目的建设范围为良种繁育专项和优势特色示范项目,各地畜牧和农发部门要按照《指南》申报要求,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和农民增收目标任务,结合对农民专合组织和发挥“两个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扶持为重点做好项目预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初选工作。各地收到项目申报指南后,市(州)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农发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指南》要求,共同开展项目初选工作,如实填报《四川省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申报预报表》(附件2)。省畜牧食品局、省农发办将根据各地农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择优拟定申报国家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名单(2013年已入选但因国家名额有限而未上报的项目优先),待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入项目选单位按要求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审定合格后逐级联合上报项目。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预报规模。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申报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向省畜牧食品局预报项目,牧草种子繁育基地、畜禽良种繁育、秸秆养畜等三类项目各市(州)预报项目原则上可分别申报1个。
(二)项目预报时间。请各市(州)畜牧和农发主管部门务必于8月23日前,按时上报经市(州)畜牧和农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四川省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申报预报表》分别报送省农发办、省畜牧食品局,同时报送电子表格。逾期或未征得同级农发办部门同意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三)联系方式
省畜牧食品局计划财务处
联 系 人:余联合
联系电话:028-85540494 传真电话:028-85581135
电子邮箱:31639749@qq.com
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
联 系 人:韩思杰
联系电话:028-86723171 传真电话:028-86676176
电子邮箱:1072402082@qq.com
附件:1.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查看
2.四川省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申报预报表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附件2
四川省2014年农发畜牧项目申报预报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
项目基本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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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 |
银行信用等级 |
龙头企业级次 |
注册资本 |
2012年底净资产 |
基本现状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投资概况 |
预计带动农户情况 |
预期效益 |
建设投资(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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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畜牧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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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市(州)级农发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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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