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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禽是支撑家禽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陕西省将对持有符合时限要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存栏1000只以上的祖代种鸡场、5000只以上的父母代种鸡场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每存栏一只祖代鸡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中、省财政负担;每存栏一只父母代种鸡补贴1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此外,即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对全省从事家禽屠宰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并督促已签订收购合同的禽类加工销售企业按合同价及时收购。鼓励企业积极收购禽类产品,集中宰杀、加工、储存,缓解产销矛盾,帮助养殖户减少损失。对储存禽类产品的加工企业,省财政安排资金给予储备费用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省还将组织全面排查。造成的损失,参照确定的标准,由省、市、县财政予以补助,其中省财政承担90%,市、县财政承担10%,对于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省财政承担95%,市财政承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