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28-85577873
传 真:028-85551547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3号兴牧大厦
邮 箱:scxumu@126.com
“十一五”期间青海省草原监理工作,紧紧围绕保护草原生态这一核心任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狠抓落实、力求实效,草原监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新的实效。
一是草原法律法规制定有了新提高。为适应新形势下草原生态保护管理的需要,加快依法治草工作进程,青海省草原监理站立足实际,在完善草原法律法规上求突破,“十一五”期间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原防火应急预案》、《退牧还草工程区以草定畜实施办法(试行)》、《草原野生植物保护名录(第一批)》等。特别是2010年编制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标准》,已通过省政府审定,将在2011年1月1日起实行。这部法规出台后将从经济利益方面有效遏止对草原乱采滥挖、乱占滥用行为。
二是草原法宣传取得了新实效。为了增强全民依法治草的意识,青海省将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基础来抓,借助新闻媒体、普法宣传月、各种节会、移动通信等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十一五”期间,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65万余份、举办宣传活动550场次,向17869户牧户、173家企业、324个机关单位、97所学校开展送法活动,受益群众达到400多万人次,实现了由单纯借助宣传材料向移动通讯、广播、电视等多媒体的转变,由街头巷尾向牧户、企业、机关单位等全面覆盖的转变,由短期向常态化宣传的转变。
三是草原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为了切实做到草原执法与宣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力争在执法难点上有所突破。“十一五”期间,共排查消除的草原矛盾纠纷达到81起,接待解决草原信访案件32起。全省共发生草原违法案件884起,涉及草原面积达34万亩,立案603起,立案率为68%,结案568起,结案率为94%。立案率、结案率均比“十五”期间提高10个百分点,使1100余户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仅省级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就达到617.8万元,取得了草原征占用管理工作新的突破。
四是草原防火建起新机制。在层层制定完善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实行分片包干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同时建成了省、州两级“青海省草原火险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草原火险气象信息预测预报系统”,实现了草原火警信息全覆盖。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应急队伍10177人,并依托各地消防部门加强了队伍的锻炼。形成了政府领导挂帅、部门配合、上下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