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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指定兽医制度 构建动检执法体系

来源:成都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2/11/7 10:18:20 点击率:374

“苏丹红”、“三聚氰胺”、“口蹄疫”、“禽流感”、“人猪链球病”、“瘦肉精”等畜产品安全事件,在我国先后出现,既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影响,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切实加强动检执法体系建设,保障畜产品卫生安全刻不容缓。近两年来,双流县在国家官方兽医制度尚未全面实施情况下,按照《检疫管理办法》要求,探索指定兽医制度,构建动检执法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县畜产品动物卫生安全。

    一、主要做法

    经过两年的努力,双流县创新建立以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检疫监督工作,基本构建起县级监督机构和乡镇检疫执法网点为主的动检执法体系。

    (一)按照乡镇设立动物检疫执法网点(后称动物检疫申报点)。按照县政府审定通过的《双流县动物卫生检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县统筹布局,在不同的区域和位置,共设置33个动检执法网点,其中产地动物检疫申报点24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个,机场动物检疫申报点1个,成都农产品批发市场动物卫生监察室1个。

    (二)设定检疫监督岗位。在对周边区(市)县动检执法业务开展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后,结合地广人多、交通发达,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畜产品经营流通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根据动物检疫执法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全县设定检疫监督岗位105个。

    (三)公开选聘检疫监督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双流县兽医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既考虑队伍建设人才储备,同时兼顾业务技术工作的连续性,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5周岁以下的兽医专业人员105人,聘用人员与县农发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统一指派到检疫监督工作点位(岗位)。

    (四)理顺执法监管关系。县农村发展局主管全县动物卫生检疫和监督管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全县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动物检疫执法网点主要承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动物及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检疫执法网点组织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业务,受理产地、屠宰检疫申报,审查申报材料,派员实施现场检疫及检疫结果处理。

    (五)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官方兽医(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聘用的动检岗位人员作为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检疫。一是受理检疫申报,按检疫规程和判定标准实施现场检疫,处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对检疫合格的发给货主由官方兽医签名的检疫合格证明,按统一要求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报送汇总;二是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任务,记录各项检查内容,纠正轻微违规行为,向官方兽医及时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

    (一)检疫工作到位,畜产品动物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历时两年构建完成的动检执法体系,实现了检疫工作全覆盖,确保了产地检疫行政村开展面达100%,屠宰检疫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100%,规模养殖场及集贸市场监管面达100%,有效保障畜产品动物卫生安全。

    (二)执法网点标准化建设,执法形象得到有效提升。按照“统一标志、统一风格、统一公示内容和格式、统一基本设施、设备、统一记录格式”的要求,标准化建设33个执法网点。一是落实办公场地。原则上检疫办公场所设在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内,无综合服务站的镇(街道)租用场地办公,屠宰厂检疫办公场所由屠宰厂提供。二是统一网点建设。办公场所室外统一设置网点标示牌,标明“双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申报点”和“中国+圆形标志+动检”执法标识,室内悬挂动物卫生执法形象墙,公示检疫人员信息、报检电话、六条禁令、检疫收费标准,上墙检疫规章制度和检疫操作流程、新版检疫挂图。三是统一硬件设施配置。县财政一次性解决150万元用于县级动物卫生执法和各网点建设及设施设备的配置,每个网点配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电脑、打印机、检疫器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办公及检疫设施设备。

    (三)初步形成检疫业务信息化管理。一是充分利用配置的电脑等现代通讯设备和网络通讯技术,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县各镇的检疫网络信息初级平台,并与成都市食品溯源系统同步运行管理。二是对检疫及监督工作进行细化分类,统一对全县各申报点设置电子档案柜,将检疫工作记录(产地检疫日报、月报,屠宰检疫日报、月报)和监督工作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日报、月报,“瘦肉精”监管拉网监测、日常监测,无害化处理监管日报、月报)按月分类及时录入电脑,归档保存,以备查验和溯源追踪。三是试行开展动物检疫书证管理及机打出证系统建设,在县所和屠宰检疫申报点试运行检疫书证管理及机打出证系统,为全县统一推行积累经验。

    (四)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各执法网点按规定确定了专人领取、保管和发放,全县证章标志、票据管理做到了统一订购,逐级发放,实现了专人、专帐、专库管理。

    三、几点启示

    (一)财政经费保障是做好检疫执法工作的根本。县财政按岗位经费2万元/年、网点日常办公运转经费1.2万元/年的标准纳入财政年初预算,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检疫及监督工作面、量的变化及政策变化,预算每年作适当调整。各网点在检疫工作中依法收取的检疫规费,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经费的到位为做好检疫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管理是确保检疫执法工作到位的前提。双流县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量化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农发局考核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所考核执法网点。按照《双流县动物检疫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双流县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加大检疫工作日常考核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各网点的岗位经费和网点工作人员工资挂钩。

    (三)因地制宜建立检疫监管体系是检疫执法工作的保障。新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官方兽医制度,原有的监督员、检疫员、检疫协助员构成的县、乡两级检疫监管体系不复存在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失效。为此,因地制宜建立检疫监管体系,对确保新旧监管体系过渡阶段的畜产品安全尤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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