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

咨询服务

电 话:028-85577873

传 真:028-85551547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3号兴牧大厦

邮 箱:scxumu@126.com

行业标准

首页 > 指导政策 > 行业标准

肉牛生产技术规范-四川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6 11:02:38 点击率:1429

  

本标准是DB 51/ T332-2001《肉牛养殖综合配套技术规范》的修订版。

本标准与DB 51 / T332-2001 相比,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标准名称《肉牛养殖综合配套技术规范》修改为《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将适用范围“能繁母牛养殖户和肉牛的育肥场及饲养户”修改为“肉牛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牛场建设、牛源、卫生防疫、生产记录章节。删除了饲料配制、防疫保健、粪污处理和屠宰性能章节。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禽繁育改良总站、四川省蜂业管理站、四川鑫山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李  强傅昌秀 王建文 刁运华 李自成 林胜华 王  远赵益元 伍发辉。

 

牛生产技术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牛生产过程中的牛场建设、牛源、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生产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肉牛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815   肉牛饲养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26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51/T 796 禾本科牧草青贮饲料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净道

供牛群周转、人员进出、运送饲料和垫料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供牛场粪便、其他废弃物及淘汰牛出场的道路。

3.3  

牛场废弃物  

指牛场在肉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牛粪(尿)、病死牛、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和垃圾等。

4 牛场建设

4.1 场址

牛场建在地势高燥、向阳背风,通风、排水良好,便于防疫,水源洁净充足、交通便利、能源()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距离化工厂、矿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 2 000 m 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 1 000 m 以上,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 500 m 以上。

牛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407.3的要求。

4.2 布局

牛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牛场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废污处理区等功能区分开,生活区在生产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废物处理区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场内道路硬化,净道和污道分开,雨污分离,互不交叉

饲料库应选在位置稍高,干燥通风的地方。青贮窖、池应建在靠近牛舍处。

4.3 圈舍

牛舍内通风良好,空气质量符合 GB/T 18407.3 的要求。

牛舍采用敞棚式或半开放式,牛舍通道宽度以饲料车通过为原则。牛床地面结实、防滑、易于冲刷,向粪尿沟倾斜3 % 5 %

5 牛源

牛源可自繁或外购,外购牛须具有产地检疫证明。

应选择肉用、肉乳兼用等优良品种牛或其杂交后代,健康无病,发育良好。

 

6 饲养管理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NY 5032 GB 13078 的要求,人工栽培牧草的农药使用符合 GB 4285 的要求,青贮饲料的使用符合DB 51/T 796 的要求。

6.2 

饮用水水质符合 NY 5027 的要求。

6.3 饲养方式

舍饲,拴系或围栏饲养均可。

6.4 管理

6.4.1 隔离观察

牛购进后在隔离区观察15 d 以上,确认为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6.4.2 分群

对观察期满的牛进行称重、编号,转入育肥牛舍前按年龄、品种和体重进行分群饲养。

6.4.3 驱虫

育肥前进行驱虫,驱虫药物符合 NY 5030 的要求。

6.5 饲喂

采用自由采食或定期饲喂,营养需求参照 NY / T815

6.6 出栏

出栏前 6 h 8 h 停喂饲料,可自由饮水。

7 卫生防疫

7.1 消毒

制定合理的消毒程序和卫生防疫制度。

消毒剂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

在牛场、生产区入口设消毒池和消毒更衣间,消毒液定期更换。进出车辆应通过消毒池并进行喷雾消毒。进场人员须经消毒更衣间进入。

牛舍每半月消毒一次,每年春秋季各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消毒。牛群出栏或转舍后,须对整个牛舍内进行彻底的消毒。每周对饲喂用具、饲料车等进行清洗、消毒。

7.2 预防免疫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进行牛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符合 NY 5126 的要求。

7.3 兽药使用

兽药的使用按 NY 5030 规定执行。

7.4 废弃物处理

病、死牛按 GB 16548 进行无害化处理。

牛场粪污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

8 生产记录

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生产记录档案。

 

回到顶部

电话:028-85577873 传真: 邮编:61004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3号兴牧大厦 网站技术支持:明腾-西部商务网

Copyright © 2010-2012 四川畜牧信息网 (四川省畜牧业协会) 蜀ICP备11027562号-1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