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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认定首批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4/23 17:25:46 点击率:690

    日前,农业部在宁夏召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与建设工作。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会上强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一定要把握方向,突出先进性、经济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据悉,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2009年11月,农业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8月,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农业部已认定北京市顺义区等51个县(区、市、垦区)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幅员面积20.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1%,耕地面积共1.0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5.5%,粮棉油糖、畜禽、水产和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优势突出,现代农业发展均处于本省、区、市领先水平。

  危朝安指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带动面上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各地要切实承担起示范引领全国农业发展的光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编制规划,引导科学发展,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建设合力,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发展质量。一是把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引领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二是把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作为主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要求,带头承担起提高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历史重任。三是把聚焦主导产业作为基本要求。主导产业的选择要突出区域优势,坚持少而精,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四是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禁借示范区建设之名,强行推进规模经营,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是把机制创新作为发展动力。

  会议由农业部总经济师杨绍品主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主席助理屈冬玉出席会议。各示范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垦区)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示范区所在县(区、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农业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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