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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27日,杨朝波副厅长带领由省环境保护厅、畜牧业处、畜科院、草科院、畜牧总站等负责人组成的7个检查组,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对成都、乐山、宜宾等18个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全省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沱江流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和整改情况采取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18个市20个县126家养殖场(户)。
据初步统计,全省禁养区内242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基本完成,沱江流域192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整改工作大部分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完善工作有序推进。
总体情况看,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工作措施、销号流程等要求展开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事求是摸排底数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关闭、搬迁方案,目标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得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