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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农业大学、德阳景程禽业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马 敏、王继文、李 亮、李 强、李明镜、王万霞、曹 伟。
种鹅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鹅饲养管理的技术规范,包括鹅场选址、布局、建筑、引种、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生产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种鹅饲养场和养殖小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263 无公害食品肉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 67 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鹅 Breeding Geese
符合品种要求,用于繁育的公母鹅。
3.2 育雏期 Brooding Period
0 wk~ 4 wk。
3.3 育成期 Growth Period
5 wk 至30 wk。
3.4 产蛋期 Laying Period
31 wk~68 wk。
3.5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供鹅群周转、人员进出、运送饲料和垫料的专用道路。
3.6 污道 Pollution Road
供鹅场粪便、其他废弃物及淘汰鹅出场的道路。
3.7 全进全出制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鹅场或同一栋鹅舍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种鹅,同批同期进、出场的管理制度。
4 鹅场选址与布局
4.1 鹅场选址
4.1.1 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区域,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要求。
4.1.2 鹅场应建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易排水、隔离条件良好、交通便利、沿途无污染、远离噪音、水源和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区域。
4.1.3 距离化工厂、矿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2000 m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等污染源1000 m以上。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500 m以上。
4.1.4 鹅场周边环境、鹅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407.3 和 NY / T 388 的要求。
4.2 场区布局
4.2.1 场区严格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分开。生活管理区在生产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2.2 生产区应根据主导风向,按照育雏舍、育成舍、种鹅舍的顺序配置。生产区入口处应设大门、消毒池和更衣消毒室。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互不交叉。
4.2.3 鹅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4.2.4 鹅场和鹅舍应有与其饲养规模匹配的排水、排污、贮粪、污物处理等设施,防止污物、恶臭对环境造成污染。
4.3 鹅舍建筑
4.3.1 种鹅场鹅舍类型包括育雏鹅舍、育成鹅舍、种鹅舍。
4.3.2 鹅舍建筑的基本要求是冬暖夏凉、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消毒方便、经济适用。建筑材料要求防火、防腐蚀。
4.3.3 育雏鹅舍要求隔热保暖、通风而无贼风、保证坚实干燥、防止鼠害。育雏舍分为网上育雏舍和地面育雏舍,地面育雏舍需配备一定面积的运动场和戏水池。
4.3.4 育成鹅舍和产蛋鹅舍采用开放式鹅舍,设计要求基本相同,由舍内和运动场两部分组成,运动场面积应 是舍内面积的 4 倍~ 5 倍,应有 15°坡度,并设深度为 0.5 m~ 1 m的洗浴池。种鹅舍舍内应设置产蛋箱。
5 引种
5.1 种雏鹅必须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鹅场,需有产地检疫证明。
5.2 种雏鹅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雏鹅要求羽毛清洁、富有光泽、两腿健壮有力、活泼好动、眼大有神、腹部平坦、卵黄吸收良好。
5.3 出壳后 12 h ~ 24 h 内,进行公母性别鉴定,公母鹅留种比例为 1:3 ~ 4。
6 饲养管理
6.1 饮水
饮水质量应符合NY 5027 的要求。
6.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NY 5032 和 GB 13078 的要求。
6.3 营养水平
种鹅各阶段营养水平见表 1。
表1 种鹅各阶段营养推荐需要量
项 目 | 不同阶段 | |||
育雏期 | 育成期 | 产蛋期 | ||
0 ~ 2 wk | 2 ~ 4 wk | |||
代谢能(MJ/kg) | 12.12 | 11.72 | 10.88 | 10.45 |
粗蛋白 (%) | 20.00 | 16.00 | 15.00 | 17.00 |
赖氨酸 (%) | 0.90 | 0.60 | 0.55 | 0.66 |
蛋氨酸 (%) | 0.40 | 0.30 | 0.25 | 0.47 |
胱氨酸 (%) | 0.79 | 0.56 | 0.48 | 0.47 |
钙 (%) | 0.80 | 0.70 | 0.65 | 2.60 |
有效磷 (%) | 0.42 | 0.40 | 0.35 | 0.36 |
盐 分 (%) | 0.30 | 0.30 | 0.30 | 0.30 |
6.4 育雏期饲养管理
6.4.1 育雏准备
提前做好各种育雏设施、器具以及药品准备,确保育雏舍干净卫生、设施完整配套。进雏前一周用福尔马林和高锰酸钾进行舍内熏蒸消毒,调试供暖与保暖设备,进雏前 24 h 将舍内温度升至 31 ℃ ~ 33 ℃。供温可采用红外灯、保温伞、地下烟道、暖气管等方式。
6.4.2 饮水
雏鹅出壳后 24 h 内及时给予饮水,1 d ~ 3 d 雏鹅的饮水中每 1 kg水中加 1 g复合维生素。饮水设备每天清洗消毒。
6.4.3 饲喂
雏鹅在第一次饮水 1 h ~ 2 h 后进行开食,开食料选用破碎料或湿拌料。自由采食。
6.4.4 温度
育雏期雏鹅所需温度见表 2。
表2 育雏期雏鹅所需温度
日龄( d ) | 温度 ( ℃ ) |
1~3 | 31~32 |
4~7 | 29~31 |
8~14 | 23~29 |
15~28 | 18~23 |
6.4.5 湿度
育雏前期控制在 60% ~ 65%,后期控制在 65% ~ 70% 为宜。
6.4.6 光照
1 d ~ 7 d 采取 24 h 光照,8 d ~ 21 d 逐渐过渡到自然光照。
6.4.7 密度
不同阶段种鹅的饲养密度见表 3。
表3 饲养密度
饲养方式 | 1 wk | 2 wk | 3 wk | 4 wk | 产蛋期 |
地面平养(只 / m2 ) | 17~20 | 12~16 | 8~10 | 5~6 | 2-3 |
网上饲养(只 / m2 ) | 20~25 | 15~20 | 8~10 | 6~7 | 3-4 |
6.4.8 通风
保持舍内通风良好,空气新鲜。
6.4.9 分群
根据鹅的生长发育、体型大小、体质强弱进行分群饲养。
6.5 育成期饲养管理
6.5.1 限制饲养
从 5 wk 开始改喂育成期日粮。在育成期内每周分别在公母鹅舍内随机抽样 10% 称重,计算公母鹅平均体重并与标准体重比较,根据种鹅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的差异,控制育成期种鹅的采食量,使其具有适合的开产体重。
6.5.2 光照控制
采用自然光照。育成期内不延长光照时间或增加光照强度。
6.5.3 产蛋前期的饲养管理
6.5.3.1 更换饲料
24 wk ~ 25wk时(开产前 1.5个月),逐渐改喂初产蛋日粮,同时增加饲料喂量,每周增加 10 g~ 15 g/只,30 wk(开产时)达到自由采食。
6.5.3.2 增加光照
24 wk~25wk(开产前1.5 个月)起逐渐增加光照时间,30 wk(开产时)达到 17 h ,此后整个产蛋期保持每天光照 17 h。光照强度 10 lx (2 w ~ 3 w / m2 )。
6.5.3.3 种鹅的选择与公母配比
23 wk(开产前 2 个月)时,进行种鹅开产前的选择,淘汰多余的公鹅和有伤残的母鹅,选留后公母鹅配比为 1:4 ~ 5。
6.6 产蛋期饲养管理
6.6.1 营养水平
产蛋期能量、蛋白质水平要满足种鹅产蛋需要,同时注意日粮中钙磷含量及比例,具体参照表 1执行。
6.6.2 产蛋管理
每 4 只~ 5 只母鹅配置1个产蛋箱。保持产蛋箱内垫料新鲜、干燥、松软,减少窝外蛋。
6.6.3 种蛋的收集
及时收集种蛋、消毒入库。
6.6.4 日常管理
供充足饮水。保持舍内垫料的清洁和干燥,水浴池保证清洁水供洗浴。注意鹅舍的通风和适宜密度。光照程序要保持恒定,不宜轻易变动。
6.6.5 种鹅选择
母鹅产蛋至 68 wk 左右,可根据生理性状选择对鹅群进行逐渐淘汰,淘汰耻骨间隙在 3 指以下,腿部有伤残的母鹅,并淘汰多余的公鹅。
6.6.6 种鹅利用年限
2 年 ~ 3 年。
6.7 休产期的饲养管理
6.7.1 调整鹅群
及时淘汰鹅群中老、弱、病、残鹅和低产鹅。
6.7.2 强制换羽
种鹅进入休产期,进行强制换羽,以便开产整齐一致。
6.7.3 营养要求
休产期日粮水平参照种鹅育成期水平。开产前 30 d,日粮恢复到产蛋期水平。
7 卫生防疫
7.1 消毒
7.1.1 制定合理的消毒程序和卫生防疫制度,并认真执行。
7.1.2 消毒剂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
7.1.3 鹅场门口设消毒池和消毒更衣间,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并进行喷雾消毒;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消毒更衣间进入。消毒液定期更换,保持其有效性。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生产区。
7.1.4 鹅舍及鹅舍周围环境每周消毒 1 次,鹅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宜每月消毒1次。
7.2 兽医防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种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鹅瘟、鹅副粘病毒等疾病的监测和预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并符合 NY 5263 要求。
7.3 兽药使用
按照 NY 5030 要求执行。
7.4 废弃物处理
7.4.1 病、死鹅处理
病、死鹅按 GB l6548 进行无害化处理。
7.4.2 粪污处理
清出的垫料和粪便在固定地点进行堆放、发酵处理。鹅场污水经沉淀和生物处理,达到 GB 18596规定的标准再向外排放,鼓励实施种养结合和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8 生产记录
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生产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