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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总站、眉山市畜牧局、四川省畜牧科学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李自成、林胜华、牟柯、付茂忠、王 淮、段利君、陈树志等。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标准化奶牛示范场建设设施、奶牛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环保、资料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内存栏100头以上成年母牛的牛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范 GB1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DB51/T858—2008 奶牛场建设 按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作为示范推广建设的奶牛养殖场。 4 牛场建设 4.1 牛场建设符合DB51/T858—2008。 4.2 牛场建设前进行环境评估。 4.3 挤奶厅面积应与存栏奶牛数量相适应,待挤厅容量为挤奶机头位数的2倍,有专用固定输奶管道。 4.4 牛舍、挤奶厅和待挤厅安装有风机等降温设施。 4.5 运动场周边有必要的遮阳设施。 4.7 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级二级,自备电源供电量不低于全场电力负荷的1/4。 4.8 防火等级为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 5.1 应有充足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源,取用方便,能够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5.2 牛场用水水质符合GB5749。 6 引进牛条件 6.1 引进牛要向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先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按照GB16567-1996进行检疫。 6.4 引进牛场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 6.5 隔离观察至少30d,经动物卫生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进入牛场饲养。 7.1 精饲料应按奶牛不同饲养阶段采用不同配合比例。 7.2 饲草贮备充足。 7.3 采用TMR饲喂方式。 8.1 有严格科学的挤奶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挤奶。 8.2 挤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有健康证明,无传染病,非传染病隐性携带者。 8.3 生产的牛奶不添加任何其他物质(包括水),牛奶降温后直接送乳品加工厂。 9.1 全群成年荷斯坦母牛305d平均产奶量≥6000kg。 9.2 生鲜乳乳脂率平均3.0%以上,乳蛋白平均2.8%以上。 9.3 牛奶质量符合GB19301。 10.1 病死牛只处理及设施建设符合GB l6548。 10.3 处理后的污水符合GB 18596。 10.4 场区环境符合NY/T 388。 11 资料记录 11.1 有完整的草料购买和质量检验记录。 11.2 有完整的兽医防疫记录。 11.3 有完整的配种记录。 11.4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参与生产性能测定并记录完整。 11.5 有完整的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11.6 有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的监测记录和处理记录。 11.7 所有的记录保存2年以上。